
▶ 刘亮
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“试验田”,高新区体制机制需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,加快探索建立权责清晰、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,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关于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〉的说明》提出,“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,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,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,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”
作为体制机制改革的“试验田”,高新区体制机制需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,加快探索建立权责清晰、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,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一、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必要性
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系指高新区对辖区居民社会福利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,涵盖教育、医疗、就业、社会保障等领域。剥离是指将此类职能移交给属地政府或第三方组织承担。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必要性,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一是国家政策要求。近年来,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开发区的高规格政策法规。2017年,国务院办公厅出台《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推行政企分开、政资分开;2019年、2020年,国务院分别发布政策法规,要求经开区、高新区探索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创新;2023年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有条件的开发区要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。



